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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项目验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2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航港大道2401号

建设内容: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建设规模:年产量10万支;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8月,该项目立项,立项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122-27-03-289885】JXQB-0472号);2019年3月,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49,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以双环建[2019]46号)对《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 2019年3月,项目建设开工,2019年12月,项目建成投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由15米变为13米。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毛家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锦江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初次干燥、覆膜液配制、覆膜、末次干燥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锅炉废气覆膜液配制及覆膜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3米高排气筒排放;末次干燥与初次干燥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真空冷凝系统处理后经13米高排气筒排放(与覆膜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天然气锅炉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超声清洗机、纯化水机等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纸箱、纸袋或塑料袋)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树脂碎片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成都市锦城废渣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办公生活垃圾有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预处理池污泥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覆膜液、废活性炭及冷凝回收液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收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所测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灌流器排气筒所测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所测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要求,锅炉排气筒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所测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测点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置,去向明确。

建设单位: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天衡诚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19983270796(彭)